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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江镇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7-29 16:51:03 |   作者: 企业保洁小时工

  13部门《关于开展殡葬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暨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明显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5号)和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革除丧葬陋习,规范安葬行为,切实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通过开展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实现“见山见水不见坟、见林见绿不见墓”的工作目标,为全市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

  各村应对前期违建墓地整治成果进行全方位检查复核,着力核查已有问题整改情况及是否出现反弹,一经发现上级单位会挂牌督办,逐一整治到位。

  2022年9月之后新建或改扩建的违建墓地,一律限时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

  对本乡镇范围内,X011县道(大荆往三江)井头符、敖家里、三江中学西北50米、水库堤边、三江政府西北400米的多处违建墓地及十古公路(三江往长乐)谭家坳、喻家大屋的多处违建墓地,要以村为单位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建档,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确保2023年11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整领导机制,加强动员部署。充分的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绿色安葬方式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村要对经过本地区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以及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住宅区、自然保护区的违建墓地整治情况做复查,特别是对已经按要求做了整改的墓地,但因去年天气原因无法种植树木导致绿化效果不佳的情况,要挂牌督办,逐一销号,及时植树植草,完成绿化工作。

  各村每10天向三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报送一次《XX村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行动自查自纠进度表》(附件1),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三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按照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开展殡葬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暨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明显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5号)要求,在巩固完成2022年违建墓地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做好“活人墓”、硬化大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的整治工作。

  各村分别组织对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效果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估。11月10日前向三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报送《XX村违建墓地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汇总表》(附件2)和“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在专项整治的各阶段开展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检查评估的重点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可视范围违建墓地整治情况,日常通报和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平安建设和绩效考核范畴。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相关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形成高位推动态势,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行动有效,防止走过场、搞。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各相关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协同办公机制,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殡葬政策的解读,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有关部门要服从三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的调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文明执法。各村各相关的单位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不准对群众颐指气使,不准简单粗暴、蛮干硬推。严格按照殡葬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景区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组织土地管理、森林管理、林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和领域的执法力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实施强制适当。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坚持“依法去存量、杜绝新增量”的原则,做到“见山见水不见坟,见林见绿不见墓”,在整治解决违建豪华墓等明显问题的同时,要深挖问题成因,从改善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创新治理方式、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等方面综合施策,建立健全规范安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坟墓迁移、整改的方式深化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实现违建存量坟墓清零的工作目标,同时在禁葬坟区域设立禁葬标志等,杜绝在禁葬坟区域新增坟墓;健全殡葬基础服务设施体系,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地布局、方便群众、节地生态的原则,加强对公益性安葬设施用地、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保障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切实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逐步加强和创新安葬活动管理,将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的发挥各村(社区)作用,开展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监测预警,建立早发现、早引导、早制止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一是移风易俗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做好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各类创评活动的结合文章;二是红白理事会与村规民约相结合,让软约束变成硬规定;三是示范带头与大面推进相结合,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发挥媒体正向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工作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培育和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五)严格督查问责。将违建墓地“回头看”专项行动落实整治情况纳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范围。要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摸排结束后,三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会对违建墓地摸排情况做复核,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敷衍塞责的村(社区)负责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本方案中的“五类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责任的,一律问责处理,对包瞒或查处不力的,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在检查评估阶段发现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村(社区)责任人责任,同时限期再整改。